dōu jiā
◎周代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地。
周朝诸侯王子弟及公卿大夫采邑。《周礼 · 秋官 · 方士》:“方士,掌都家”。郑玄注: “都,王子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大都在畺地,小都在县地,家邑在稍地。不言掌其民数,民不纯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