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
情
| 拼音 | 注音 | ㄉㄨㄛˊ ㄑㄧㄥˊ | |
|---|---|---|---|
| 繁体 | 奪情 | ||
词语解释
夺情
1.谓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
2.犹夺服。
国语辞典
夺情
1.古代官员遭父母之丧,但丧期未满而强使出仕。也作“夺礼”。
例证《陈书 · 卷二七 · 姚察传》:“修身立德,白首不渝,虽在哀疚,宜夺情礼,可员外散骑常侍,封如故。”
《儒林外史 · 第七回》:“官小,与夺情之例不合。这夺情,须是宰辅或九卿班上的官。”
2.违背情理。
例如如:“倘有夺情之举,易激起公愤。”
网络解释
夺情
夺情是中国古代礼俗,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