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ū pàn
◎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 · 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书判是词语,拼音shū pàn,释义为书法和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