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法
| 拼音 | 注音 | ㄨˇ ㄈㄚ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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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五法
引证解释
五法
1.谓规、矩、绳、权、衡。
例证《礼记 · 深衣》:“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
孙希旦 集解:“谓规、矩、绳、权、衡也。”
2.谓仁、义、礼、智、信。
例证《大戴礼记 · 盛德》:“天子三公合以执六官,均五政,齐五法,以御四者,故亦惟其所引而之。”
卢辩 注:“五法,谓仁义礼智信。”
3.佛教谓名、相、分别、正智、真如。
例证《入楞伽经》卷七:“何等五法?一者名,二者相,三者分别,四者正智,五者真如……一切佛法,皆入五法中。”
网络解释
五法
佛学术语,有两种说法:
- 出自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色、心、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无为法。
- 出自《入楞伽经》第七卷:相(梵文:Nimitta)、名(Nāma)、分别(Vikalpa)、正智(Samyagjñāna)、真如(Bhūtatathatā)。
词意
- 相:因缘而生、呈现各种相状之有为法
- 名:现象界有为法所立之假名
- 分别:由上述相、名二法所起虚妄分别心
- 正智:随顺契合自觉圣趣,不断不常,妄念不生
- 真如(如如):即是一切存在之本体,亦即如实平等之真理
前三者为迷法,后二者为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