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
户
| 拼音 | 注音 | ㄧㄥˊ ㄏㄨˋ | |
|---|---|---|---|
| 繁体 | 營戶 | ||
词语解释
营户
◎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
网络解释
营户
十六国、东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阶级将所俘虏的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为营户。他们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生产物大都充作军队将士给养;有时亦被迫当兵。其身分低于平民。 《魏书 · 高祖纪》:“[延兴元年]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诏太尉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