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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开学第一节语文课,铃刚响,门口就闪进一个人。不是想象中拿着教案的老先生,是个顶多三十出头的女老师,白衬衫,马尾辫,手里就一本语文书。
“同学们好,我姓陈,耳东陈。”她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个“陳”字,粉笔吱呀一声,“这是繁体,老祖宗留下的。左边是土坡,右边是东,太阳升起的地方。站在土坡上看日出,就是‘陈’。”我们都愣了,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姓还能这么讲。她笑了,眼睛弯弯的:“语文嘛,就是要把字看活了,它们可都是会讲故事的。”
她讲课真不一样。念《春》里“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她真就蹲下身子,缩着肩膀,眼睛亮晶晶地往上一“钻”,全班哄堂大笑,可那“钻”字的劲儿,一下子就钻到心里去了。讲到“吹面不寒杨柳风”,她忽然问:“你们觉得这风是什么颜色的?”有人说绿色,有人说透明。她摇摇头,又点点头:“我觉得是鹅黄色的,嫩嫩的,像刚孵出来的小鸡绒毛,拂在脸上,又暖又痒。”教室里静悄悄的,好像真有那么一阵鹅黄色的风,从窗户缝里溜了进来。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那次作文课。题目是《我的小学》。我写了我那爬满爬山虎的旧教室,写了下雨天漏水的滴答声,写了转学离开时,偷偷抠下一块墙皮藏在口袋里的傻事。作文发下来,我愣住了。她没打分数,只在最后用红笔写了一行字:“那块墙皮,是你藏起来的一段时光。谢谢你让我也看见了它。”下面还画了个小小的、歪歪扭扭的爬山虎叶子。那一刻,我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咚”地一声,落到了实处。
以前我觉得语文就是抄抄写写、分段概括。现在好像不是了。它成了陈老师嘴里会讲故事的字,成了鹅黄色的风,成了我口袋里那块看不见却沉甸甸的“墙皮”。我知道,从这个秋天开始,语文课,变得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