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我书架上最旧的那本是《小王子》。书脊磨得起毛,页边卷得像海浪,里面还有我小学时画的歪歪扭扭的玫瑰花。这本书不厚,可我总觉得它比任何百科全书都重。它像一粒有魔力的种子,小时候读是一个故事,长大些读是一种心情,现在再翻,里面映出的全是自己的模样。
第一次遇见小王子是在一个下雨的午后。那时我十岁,只当他是个住在小星球上的奇怪小孩。他会一天看四十三次落日,会担心他的玫瑰,会驯养一只狐狸。我觉得那只要求被驯养的狐狸真傻,为什么非要建立联系,分开的时候不是会更难过吗?我用铅笔在那段话下面画线,心里有点不以为然。那时的我还不懂什么叫“驯养”,就像我不懂为什么妈妈每天都要问我“今天在学校开心吗”。
后来我去了外地读中学。宿舍的第一晚,我从行李箱里掏出这本书。翻到狐狸说:“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窗外是陌生的城市灯光,我忽然鼻子一酸。我想起离家时妈妈反复检查我的行李,想起她欲言又止的眼神。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就是那只狐狸,而妈妈用十几年的时间驯养了我。那些唠叨、那些管束、那些我以为的“不自由”,原来都是麦田的颜色对她变得不同的原因。我在书页空白处写下一行很小的字:“原来我早已被驯养。”
现在书里夹着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片干枯的枫叶,半张电影票,还有去年在医院打点滴时撕下的小纸片。小王子说:“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我开始习惯用心去“看”。我看到地铁站里互相搀扶的老人手上松弛的皮肤,看到咖啡店窗外接孩子放学的父亲哈出的白气,看到深夜还亮着灯的保安亭。这些画面不会出现在任何报表或新闻里,但它们让我觉得活着是暖的。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小王子离开时对飞行员说的话:“夜晚,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因为我住在其中一颗星星上,我在那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去年爷爷去世后,我总在深夜翻到这一页。爷爷没读过什么书,但他教我认过北斗七星。现在我相信他真的去了某个星球,当我看见星星眨眼的时候,就当是他在咳嗽——他生前总爱那样清清嗓子,然后给我讲那些老掉牙的故事。
这本书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它永远比现在的我年长一点点。每次我觉得自己懂了,过几年又会发现新的东西。比如那句“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十五岁时我嘲笑大人世界无聊,立志绝不变成像他们那样的人;二十岁时我发现自己也开始计较地铁座位,开始在超市比较洗衣液的价格;现在我不再嘲笑谁了,只是偶尔会在加完班的深夜,盯着办公桌上那盆多肉植物发会儿呆——那是我从路边捡回来的,同事笑我多此一举。
我的《小王子》越来越厚了,因为每页都夹着时间的碎片。它不再只是一本书,而是我成长的刻度尺。书里的玫瑰可能是我第一份无疾而终的喜欢,那六个短命的火山是我每个三分钟热度的爱好,而小王子在各个星球的游历,大概就是我在不同城市间的迁徙。我不再寻找什么深刻的哲理,反而更珍惜那些孩子气的瞬间:下雨天故意踩水坑,收到快递时的雀跃,还有对一碗泡面突然涌起的巨大热情。
前几天我发现书最后几页有几行褪色的铅笔字,是我小学的笔迹:“小王子最后死了吗?”下面是我自己歪歪扭扭的回答:“他没有死,他只是回到他的玫瑰花身边去了。”合上书的时候,窗外的落日正好铺满整个天空。我想起小王子一天要看四十三次日落,而我呢,已经多久没有完整地看过一次太阳下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