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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口的白衬衫又飘过去了,带着半旧的自行车铃铛响,一路丁零零,铃舌底下那根红布条儿也跟着晃。邻居阿婆从厨房窗户探出头来:“这后生,成日没个正形!”话是埋怨的,眼角却堆着笑。她说的那人,正单脚支着自行车,俯身从路旁野蔷薇丛里,信手折下开得最喧闹的那一枝,斜斜插在车把铁丝篮里。

这算不得什么出格的事,可偏偏他做出来,就是不一样。旁人骑车匆匆赶路,他骑车,像在风里散步。衬衫袖子总挽到小臂,露出手腕上一道旧疤,据说是年少时翻学校围墙给铁蒺藜划的,问他缘由,他眉梢一挑:“墙那边有棵桑葚树,熟得正好。”理由简单得叫人哭笑不得。他仿佛总有这类简单的理由,去做些旁人眼里“不务正业”的事。比如暴雨天跑去江边看浑浊的怒涛,回来说江水涨了三寸半;又比如深秋清晨,特地寻那铺满银杏叶的小径,专拣最脆的黄叶去踩,听那一声声细微的碎裂响,自己乐上好半天。

有人说他轻浮,他听了也不过笑笑,从裤兜里摸出几颗水果糖,分给说这话的人的孩子。他的潇洒里,没有半分刻意,也全无孤芳自赏的清高。那是一种贴着地皮的、温热的风流。厂里运动会,他跑三千米,最后一圈分明力气将尽,眼见夺冠无望,却忽然张开双臂,模仿飞机滑翔的姿态,歪歪斜斜冲过终点,惹得全场哄笑又鼓掌。输了比赛,却像赢了更痛快的东西。

他住处也简单,一间旧屋,书不算多,却杂,有《庄子》,也有农机修理手册。窗台养着几盆普通的草花,缺水时蔫头耷脑,他出差几日回来,一边咕哝“渴坏了吧诸位”,一边急匆匆浇水,那姿态不像主人,倒像亏待了朋友而满怀歉意。他活得有些“潦草”,却潦草得生机勃勃。人生于他,似乎不是一件需要精密雕琢的作品,而是一张可以信笔涂抹的草稿纸,快乐与随性,便是最珍贵的墨迹。

黄昏是他最常出没的时辰。推着那辆叮当作响的自行车,在日渐冷清的厂区林荫道上慢悠悠地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覆过斑驳的砖墙和褪色的标语。他偶尔会停下,看一会儿天边烧得绚烂的云霞,嘴里或许哼着半句忘了词的歌,调子跑得离谱,却自在。那时,他脸上那种平日玩世不恭的神情会悄然淡去,显出一种近乎温柔的平静。这或许才是他骨子里的底色——一种洞悉了生活的粗粝与平凡之后,依然选择用轻盈姿态与之共舞的清醒。

有一年冬夜,几个朋友围炉煮酒,谈及过往憾事,气氛沉闷。他一直安静听着,末了,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起身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冷风卷着雪粒扑进来,他指着墨蓝天幕上孤零零一颗寒星,笑道:“瞧,它也在赶路,跑了千万年,还是那副不急不忙的老样子。咱们这点事儿,算个什么呢。”说完,搓搓手,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炉火映着他带笑的脸,明亮又温暖。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风流,不在功成名就,不在特立独行;他的潇洒,不是逃避,也不是反抗。那只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真元气,未曾被岁月磨蚀殆尽。像一本忘了结局的小说,翻过的每一页都随风舞动,哗哗作响,故事本身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阅读时那份无拘的快乐。他活成了风本身,路过你的生命,不带来什么,也不带走什么,只是轻轻拂过,让你记得,这世间,原来可以这样自在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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