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各事业部、子公司及相关部门:
为适应公司精细化管理和市场竞争需要,提升成本信息准确性,特就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如下要求。
一、核算原则与基础
公司成本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真实准确、及时清晰、效益优先”原则。一切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物料、人工、制造费用均须纳入核算范围。各生产单元需建立完备的原始记录台账,领退料单、工时记录、产量报表须当日录入系统,确保数据源头可追溯。
二、成本归集与分配方法
1. 直接材料成本按产品生产批号或工单号归集,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单价,月末办理假退料手续。
2. 直接人工成本按实际工时与标准工时结合分配,非生产人员薪酬计入当期费用。
3. 制造费用按“机器工时比例法”分摊,动力、折旧、车间管理等费用先归集至各成本中心,月末按各产品实际耗用机器工时分配。
4. 辅助生产成本采用交互分配法,水电、维修等部门成本先在辅助部门间交互分配,再向基本生产车间结转。
三、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计算
月末各工序需盘点在产品数量,按完工程度折算约当产量。完工产品成本采用“品种法”结合“分步法”计算,上步骤半成品成本随实物转移平行结转入下步骤。废品损失单独列示,区分正常损耗与非正常报废。
四、成本分析与控制要求
财务部每月10日前出具分产品、分项目的成本差异分析报告,重点监控材料价差与量差、人工效率差异、制造费用预算执行差异。各成本责任中心须对超出±5%的差异项出具书面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与修订。此前相关文件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特此通知。
财务总监办公室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