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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余华的《活着》,心里像是被塞进了一块浸透凉水的粗布,沉甸甸、冷飕飕的,却又在缝隙里,透出那么一丝怎么也掐不灭的温热气儿。这感觉,久久不散。

福贵这一生,真像一叶被狂风暴雨反复拍打的老舟。他从地主家的纨绔子弟,输光家业,气死老爹,到被抓作壮丁在战场上捡回一条命;眼看着儿女双全有了盼头,儿子有庆却因献血荒唐而死,女儿凤霞好不容易嫁了个好人家,又死在产床上;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夹死,最后连小外孙苦根,竟也因吃豆子撑死。身边的人一个个以最惨痛又最日常的方式离去,最终只剩下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陪着他在夕阳下的田埂上吆喝。这哪里是故事,这分明是把人间所有的苦,都熬成了一锅浓得化不开的药,逼着福贵,也逼着读者,一口一口地咽下去。

可奇怪的是,合上书,我记住的不仅是那绵密不绝的苦难,更是福贵在讲述这一切时的平静,甚至是一种近乎木讷的温和。他没有控诉,没有激烈的悲愤,只是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把自己的一生摊开来。这份“平静”,恰恰是最有力量的地方。它让我明白,“活着”本身,在承受了所有失去之后,竟然可以剥离一切外在的附加意义——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不是为了光宗耀祖,甚至不是为了希望与传承。当所有的“为了”都被命运剥夺殆尽,“活着”就露出了它最原始、最坚韧的底色:仅仅是一种存在,一种“忍受”的能力,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的活着,是一种“向下扎根”的活法。当命运将他拥有的东西一层层剥去,就像剥一棵老树的皮,剥到露出那最里面、最坚硬的木质——那便是“活着”的意志本身。他不再仰望,也不再奢求,只是低头,与土地、与那头老牛、与自己的记忆共生。他的韧性,正在于这种“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低微与强悍。这不正是无数平凡如草芥的生命的写照吗?在历史的洪流与个人的无常面前,他们没有宏大的功业,有的只是在苦难的间隙里喘一口气,然后继续走下去的本能。这种本能,看似卑微,实则是对命运最大的、沉默的抗议与接纳。

从前读悲剧,总想找寻意义,认为苦难必须浇灌出某种崇高的价值。但《活着》告诉我,有些苦难就是无边的、无意义的吞噬。而人的尊严与高贵,或许恰恰体现在面对这种无意义的吞噬时,依然选择“活着”的姿势。福贵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幸存者,但他的幸存,却让每一个读者都照见了自己生命深处那点不肯熄灭的火苗。我们未必会经历他那般极致的惨痛,但谁的人生没有失去、没有遗憾、没有无法理解的痛楚呢?福贵让我们学会的,或许就是在认清生活的全部真相之后,如何与自己那份“仅仅想活下去”的朴素愿望和解,并从中生出一种韧性的力量。

书的福贵指着那头老牛,念叨着一个个亲人的名字,说他们都在。夕阳西下,两个“福贵”的脊背在暮色中渐渐模糊。那一刻,悲凉到了极致,却也温暖到了极致。他活下来了,带着所有人的记忆,这就够了。活着,本身就是对逝去一切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告慰。这大概就是生命的终极悖论,也是它最深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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