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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习惯在QQ空间写日志。没有特别想给谁看,就像把一些零碎的念头,塞进一个生了锈的铁盒子里。今天整理旧日志,翻到一篇2009年写的,题目叫《下雨的星期天》。里面写的是个无聊透顶的下午,我坐在窗边数雨滴,听见隔壁传来周杰伦的《晴天》,妈妈在厨房炖汤的香气飘过来。那种具体到有点发腻的细节,现在读来,居然有点陌生。
那时候写东西真啰嗦啊。会花三百字描述一朵云的形状,再用两百字感慨一下“青春就像这云,飘忽不定”。现在想想,挺好笑的,但也挺真的。那种恨不得把每一秒的感受都掰开了、揉碎了存起来的劲儿,好像只有那个年纪才有。留言板里还有老同学的回复,有的说“矫情死了”,有的说“深有同感”,还有一串当时流行的“火星文”符号。现在这些人都散在天涯了,有的连头像都再没亮起过。
空间音乐自动播放着当年设的背景乐,是莎拉·布莱曼的《Scarborough Fair》。旋律一响,好像那个穿着宽大校服、对着像素不高的电脑摄像头自拍的自己,又溜回来了。其实也不是怀念什么,就是觉得,原来我曾那样存在过。用那种笨拙又诚恳的方式,打捞过生活的边角料,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它们很重要。
黄钻贵族、花藤、抢车位、好友买卖……这些专属QQ时代的词,现在提起来都像上辈子的事了。可当时为了装扮空间,省下早饭钱开通黄钻的执念,却记得清楚。最新的一篇日志停在2016年,内容是转发的一条旅游攻略。之后,好像就忘了这个“铁盒子”了。
也许哪天,又会突然想写点什么,就扔在这里。给未来的自己,或者给偶然路过的旧友。就像在时间的墙上,再随手摁下一个指纹。不为什么,就为了说一句:嘿,我今天看见了一只蜗牛,它爬得很慢,但壳挺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