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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兹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
3.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5. 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24>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登记: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公司证券部。
5.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不晚于2024年7月11日17:00)。
五、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3. 联系电话:010-XXXXXXXX
4. 传真:010-XXXXXXXX
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特此通知。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