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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证明单位: 某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环证字〔2023〕第087号
致送单位: 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
为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建设及经营活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条例,对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本证明。
经核查,申请单位(或个人)在以下方面符合环保要求:
1. 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管控要求,近一年内无超标排放记录。
2. 环境影响评价与验收: 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依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3. 环保设施运行状况: 污染治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除尘、脱硫、污水处理设备)保持正常运行,运行记录完整,维护保养及时。
4. 环境管理台账: 已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污染物排放、设施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环境事件。
6. 环保守法情况: 近三年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且已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本证明基于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及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结果出具,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止。在有效期内,若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事故,本证明自动失效。
特此证明。
(某市生态环境局公章)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