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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二、督查范围
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督查主干道路、农贸市场、河道水域、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三、督查内容
1.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及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2. 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核查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市容秩序管理、“脏乱差”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进展与成效。
3.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了解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考核评价、经费保障等长效管理措施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4.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前期暗访、群众反映及上级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督查组将深入实地,对照标准逐项核查。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提前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 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3. 督查结束后,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作为年度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XX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