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我第一次知道“轻舞飞扬”是在室友阿泰的电脑里。那家伙总吹嘘自己网络泡妞无数,那天他指着BBS上一个叫“轻舞飞扬”的ID说:“这个,最难搞。回话有一搭没一搭,文艺得很。”我凑过去看,她的签名档是一首诗:“我轻轻的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心想,这女孩挺特别。鬼使神差地,我,痞子蔡,这个学水利工程的理工男,给她发了第一封站内信。内容俗套,大概是夸她签名档有味道。没想到她回了,更没想到,我们居然能聊下去。从村上春树聊到《泰坦尼克号》,从“雨衣”与“咖啡”的哲学聊到生活的琐碎。她在网络那头,似乎总能接住我那些拙劣的幽默和突如其来的感性。她说她喜欢蓝色,是“像天空那种,淡淡的蓝”。她说她在台南,念管理。
我们约好了见面,用那个著名的“Plan”。她说她会穿咖啡色毛衣,深蓝色牛仔裤,手里拿本《泰坦尼克号》电影原声带。我说我穿灰色中山装,黑色西装裤,手里拿本《树上的男爵》。约在麦当劳,她说如果她先到,她会喝可乐;如果我先到,我得点两杯可乐。
那天我紧张得要命。推开麦当劳的门,一眼就看见她。她就坐在窗边,手里转着一杯可乐,真的穿着咖啡色毛衣,深蓝色的牛仔裤。阳光照在她身上,头发有点泛黄。我走过去,把《树上的男爵》放在桌上。她抬起头,笑了。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只有她签名档里的那句话:“我轻轻的舞着。”
她说:“痞子蔡?”我点点头。她把《泰坦尼克号》原声带推过来。我们像对暗号成功的特务,然后一起笑了。那天我们说了很多,比在网上说的还多。她说她其实不是管理系的,是外语系的。她说她喜欢跳舞,可惜很少有机会。我们走在街上,过马路时,我下意识地虚扶了一下她的背,她微微一顿,没有躲开。那大概算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隔着空气,能感觉到温度。
后来,一切都像梦一样美好,又像梦一样易碎。我们一起去看了《泰坦尼克号》,在散场后拥挤的人潮里,她突然说:“痞子蔡,电影散场了,但人生还得继续,对吧?”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我不知道那里面是不是有泪。再后来,她的消息开始变少,回信变得简短。直到那天,她告诉我,她不能来赴约了。她说她病了,很严重的病。她说她其实是故意在BBS上找个人说说话的,没想到会遇到我。
我冲去台南,在医院白色的病房里,终于再次见到她。她瘦了很多,戴着帽子,脸色苍白,但眼睛还是亮的。她笑着说:“痞子蔡,你看,我现在真的不能‘轻舞飞扬’了。”我握住她的手,说不出话。她让我帮她把网络ID的密码改掉,她说:“让‘轻舞飞扬’永远留在网络上吧。”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真实地、长久地握住她的手。冰冷的,细瘦的。
她走之后很久,我收到了她生前寄出的一封信。信里是一张照片,背面写着:“To 痞子蔡:这是我去跳舞时拍的,送给你。希望你能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努力地为你,轻舞飞扬过。”照片上的她,穿着舞衣,在舞台上扬起手臂,笑容灿烂得像从未经历过病痛。
我终究没能和她跳一支舞。我们的故事,开始于拥挤的网络虚空,结束于冰冷的现实病房。那第一次在麦当劳的见面,那过马路时若有若无的触碰,那病房里无声的握手,就是我和她,全部、也是最后的亲密接触。像一阵轻轻的风,吹过了,留下永远的、淡淡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