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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那会儿我最怕作文课。别的作业好歹有个标准答案,作文这玩意儿,在我眼里就像一团雾,抓不住也摸不着。每次看到题目,脑子里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空空荡荡,憋上一个钟头,纸上也还是那干巴巴的几行字。
我的语文老师姓陈,个子不高,说话总带着笑。她大概看出了我的窘迫,有一天下课后把我留了下来。她没直接讲怎么写,反而问我:“昨天放学,路上看见什么有意思的事儿没?”我挠挠头,想了想说:“看见王大爷家的小孙子非要自己搬个小板凳过门槛,吭哧吭哧的,搬了三回才过去。”陈老师眼睛一亮:“哎,这个就挺好!你把你刚才说的,他什么样子,怎么搬的,门槛多高,你心里当时觉得怎么着,都写下来试试。就当是跟我聊天。”
我半信半疑地照做了。写他胖乎乎的小手怎么使劲,小板凳磕在门槛上“咚”的一声,他自己还给自己喊“加油”,最后过去了那股得意劲儿。写完了,不过百十来字。陈老师看了,用红笔在几个词下面了波浪线:“‘吭哧吭哧’,‘咚’,‘得意劲儿’,你看,这些词多活!作文啊,最开始就是把你眼睛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老老实实、清清楚楚地‘说’到纸上去。别想着非要编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这下我好像开了一点点窍。原来作文的根,是扎在每天平平常常的生活里的。后来,她又教我一招,叫“给文章安个骨架”。她说:“你想说什么事,先把那最要紧的一句话想明白。这句话就是你的‘主心骨’。然后呢,就像剥笋,一层层往外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陪着这根‘主心骨’。”她拿我写的那段小板凳举例:“你的主心骨就是‘小孩儿自己克服了小困难’。开头可以先写看到的情景,中间细写他怎么努力的,最后点一下他成功了,你看着也觉得乐。这不,顺序就出来了。”
打那以后,我不再对着题目发呆了。我开始留意身边的事儿:早自习同桌偷偷打哈欠的滑稽样,下雨前蚂蚁急匆匆的搬家队伍,妈妈做饭时锅里飘出的香味……这些都成了我笔下的“材料”。我学着先把最想说的那句话写在草稿纸顶上,再围着它去想,就像陈老师说的,先搭好架子,再添砖加瓦。
再后来,陈老师开始在细节上给我“抠”。我写“校园里的花开了”,她就问我:“什么花?是粉嘟嘟的蔷薇,还是一串一串的紫藤?开得热闹不热闹?有蜜蜂吗?”我这才明白,好作文光有架子还不够,还得有血有肉。这“血肉”就是那些具体的、能让人仿佛亲眼看见的画面和感受。我试着把“花开了”改成“围墙边的蔷薇憋足了劲似地爬满了篱笆,粉的、白的花朵挤成一团,香气软软地飘过来,引得几只胖蜜蜂赖着不肯走”。陈老师这次画了个小小的五角星在旁边。
如今,我早已不再是那个对着作文纸咬笔头的小孩了。每当提笔,我总会想起陈老师笑眯眯的眼睛,想起她说的“先看见,再想清,后写细”。她没跟我讲过什么高深的“写作理论”,却把写作这件事,变成了一门从眼睛和心里长出来的、踏踏实实的手艺。这根,是她帮我扎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