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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答辩人(被告):王某某,女,198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A市B区C路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XXX。
因原告李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 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原告的婚姻关系。
原告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因性格不合、长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基本属实。答辩人亦认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在家庭观念、生活方式及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存在根本性分歧,且经多次沟通与尝试均无法调和,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故答辩人同意原告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二、 关于婚生子李小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1. 抚养权归属: 答辩人坚决要求婚生子李小某(2013年X月X日出生)由答辩人直接抚养。理由如下:第一,孩子自出生至今,主要随答辩人及答辩人父母共同生活,日常生活起居、学习辅导主要由答辩人负责,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与情感依赖。第二,原告因工作性质(经常长期出差),对孩子的陪伴与照顾严重不足,缺乏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持续性条件。第三,答辩人拥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且父母身体健康,愿意并能够协助抚养,能为孩子提供更为有利的成长环境和充分的生活保障。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孩子由答辩人直接抚养更为适宜。
2. 抚养费支付: 根据原告的实际收入水平(据答辩人了解,其月均收入约为人民币2万元)及A市本地生活标准,要求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每月抚养费金额应不低于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即每月人民币5000元。
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原告在起诉状中故意隐瞒、遗漏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答辩人主张依法予以分割:
1. 位于A市B区D路Y号的商品房一套(房产证号:XXXXXXX),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考虑到该房产现由原告父母暂住,答辩人同意该房产所有权归原告所有,但原告必须按照该房产当前市场价值(可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的一半向答辩人支付相应折价款。
2. 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XX品牌轿车一辆(车牌号:A·XXXXX),亦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一并分割。
3. 原告名下在A银行、B证券公司的存款、理财、股票等金融资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积累,答辩人要求依法调查并予以公平分割。
4. 原告声称无共同债务,答辩人对此予以认可,并强调双方亦无需要共同承担的合法债务。
四、 关于其他事项。
答辩人要求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原告一方的探视权行使方式(每月两次,具体时间可协商),以保障孩子能够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
综上,答辩人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上,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充分考虑答辩人的合理诉求及子女的合法权益,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A市B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某某(签名)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