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数字】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数字】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第五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本章程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