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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我人生中第一本“书”是塑料做的。婴儿时期,那本可以咬的、哗哗响的塑料书,是我的第一个玩具。后来,是厚厚的硬纸板书,上面画着苹果、汽车和小狗,被我的小手翻得边角发毛。真正记得的“故事”,是从那本掉了封皮的《安徒生童话》开始。字还认不全,就着拼音和图画,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哭湿了枕头,坚信海底有个小人鱼化成的泡沫在看着天空。那时书是魔法,一翻开,我就掉进了另一个世界。
小学三年级,我的“领地”是书架最底层。那里堆着爸爸的旧书,有一股淡淡的霉味。我抽出一本《隋唐演义》,竖排繁体,像天书。可我硬着头皮看,连蒙带猜,竟也跟着秦叔宝卖马、程咬金劫皇纲,热血沸腾。繁体字的屏障,被情节冲出一道口子。那是我第一次“偷读”,躲在午后空旷的客厅地板上,直到阳光从脚边爬到脊背。书成了我的秘密洞穴,藏着比动画片更辽阔的江湖。
初中是杂食动物期。校园门口的书摊,花花绿绿的杂志和盗版玄幻小说是主流货币。我却用零用钱,换回一本本“不合时宜”的旧书。鲁迅的杂文看得我头皮发麻又酣畅淋漓,那句“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让我对着作业本发了好久呆。也迷恋古典诗词,抄了整整一本子,在数学课默背“一川,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书是铠甲,让我在试卷的硝烟里,守护一小块精神的清凉地。
高中住校,时间被切成碎片。唯一完整的,是周末溜进学校图书馆的下午。那里人少,空气里浮动着旧纸张的沉香。我邂逅了《百年孤独》,被那一长串名字绕得头晕目眩,却深深陷进马孔多那种宿命般的潮湿与孤独里。也在那里,翻开了《史记》,太史公的笔力透过千年来,项羽的悲歌、荆轲的绝唱,让我在历史试卷之外,触摸到血肉的温度。书是一扇窗,让我看见围墙外,时空无垠。
大学选择了中文系,书从爱好变成了“专业”。面对一排排必读书目,最初那种纯粹的快乐,一度被焦虑和任务感冲淡。直到某个深夜,为了论文重读《红楼梦》,读到“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突然忘了分析什么隐喻主题,只是纯粹地被那凄清之美击中,怔在台灯下。那一刻我明白,书从未远离,它始终是我精神里最深的底色。如今,我的书架越来越满,读书的时间却越来越稀碎。但床头总搁着一本,临睡前翻几页,像和老朋友低声闲聊几句。电子书也读,可最爱的,仍是纸质书在手中的分量,翻页时的声响,还有偶尔发现的、上一位读者留下的浅浅铅笔痕。
我和书的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转折。它像一条安静的溪流,从我懵懂时便缓缓淌过,灌溉着我的成长。它曾是玩具,是洞穴,是铠甲,是窗,如今更像空气,平常得不被察觉,却不可或缺。这故事还在继续,下一页,永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