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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车窗外的稻田一片连着一片,金黄的风卷着稻浪扑到玻璃上,又哗啦一声退去。我攥着那张略微发皱的录取通知书,感觉手心微微出汗。火车吭哧吭哧的,像是老家那头老黄牛的喘息,慢,但每一步都踏得实实在在。对座的大叔拧开水壶,一股熟悉的、带着泥土味的白酒香气弥漫开来——那是故乡秋收后,父亲们总爱抿上两口的粮食酒。气味钻进鼻腔的刹那,杜甫那句诗毫无征兆地撞进心里:“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这趟归途,我筹划了整整一个高三。刷不完的题海、凌晨三点的台灯、成绩起伏时喉咙口的酸涩,都被我小心地叠好,收进背包最里层。它们是我离开时揣走的干粮,如今成了归途的行囊。通知书是车票,而“青春”是我唯一的、热乎乎的旅伴。它不说话,只是在我看窗外时,让远山看起来格外青;在我打盹时,把铁轨的哐当声变成摇篮曲。
邻座几个同龄人忽然哼起歌来,是一首老掉牙的流行歌,调子跑得山高水远。他们哈哈大笑,也不在乎旁人眼光。那一刻,“放歌”不是文艺的吟唱,就是这种莽撞的、破了音的、从胸腔里直接冲出来的快乐。大叔眯着眼听,忽然把水壶递过来:“学生娃,考上大学了?来,沾点喜气!”我愣了下,接过抿了一小口。辣,从舌头一路烧到胃里,随即是一种坦荡荡的暖。这大概就是“纵酒”的意思,不是酩酊,是让一种辛辣的痛快,贯通那些曾经被焦虑堵塞的关隘。
火车穿过隧道,窗外猛地一暗,玻璃上瞬间映出自己模糊的脸,还有身后那几个仍在嬉笑的青春身影。黑暗里,我们共享着同一份喧哗。光明重现时,风景呼啸着回来,稻田尽头出现了熟悉的、低矮的丘陵轮廓。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握紧又松开。近乡情怯?不,不是怯。是一种混合了骄傲与酸软的情绪,仿佛走了很远的路,终于看到家门口那盏灯还亮着,知道你推开门,会有一声最平常的“回来啦”在等你。这趟还乡,不是凯旋,更像是一次郑重的交割——把那个背着沉重书包走出村口的少年,还给这片土地看看;也从这片土地里,领取一份新的、奔赴远方的行装。
喇叭里开始播报到站信息。我收拾好东西。诗里的“白日”从未如此具体,它是此刻车窗外慷慨泼洒的、下午四点半的阳光,明亮而不灼人,正好照亮前方月台上那些翘首的、细小的身影。青春作伴,原来是这般滋味:它让你有勇气把来路的风尘,酿成归途那一口烈酒;它让一场平凡的回家,变成一场无须言说的庆祝。火车缓缓停稳,我站起身。该下车了,该把这首诗,走成脚下这片实实在在的、温热的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