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保障全体人员身心健康,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辖区内所有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管理。全体职工、来访人员及入驻单位均应遵守。
第三条 环境卫生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人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区域责任制。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并监督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划分卫生责任区域,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三)组织定期的卫生检查、评比与通报。
(四)协调处理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卫生责任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办公室内部及所辖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条 全体职工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有义务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三章 环境卫生标准
第七条 办公区域标准:
(一)室内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洁净无积尘、无蛛网。
(二)办公桌椅、文件柜、设备设施摆放整齐,表面清洁无污渍。
(三)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归类存放,不乱堆乱放。
(四)垃圾篓每日清倒,严禁将易腐垃圾隔夜存放。
(五)室内无卫生死角,保持空气流通。
第八条 公共区域标准:
(一)走廊、楼梯、电梯间地面洁净,墙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
(二)会议室、接待室使用后及时清理,恢复整洁。
(三)卫生间设施完好,清洁无异味,洗手池、便池无污垢。
(四)茶水间水槽、台面清洁,饮水机周边无水渍,厨余垃圾及时处理。
(五)院内道路、绿化带无垃圾、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
第四章 垃圾管理
第九条 实行垃圾分类管理。所有人员须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标识投放。
第十条 废弃文件资料需入碎纸机或指定回收处,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电子设备、硒鼓等特殊垃圾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联系回收处理。
第十一条 装修、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责任部门须及时联系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 建立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各部门每日进行自查。
第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 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考核范围。对卫生状况优异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