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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范文大全/《重读活着:我眼中的苦难与温情(500字读后感)》

看《活着》像是被余华按在板凳上听完一个老头儿讲他这辈子。一开始觉着福贵这人可恨,后来觉着可怜,再往后,连可怜都说不上了,就剩下一口气,牵着他那头老牛,在田埂上晃晃悠悠地走。

福贵这辈子,像是一把钝刀子割肉。家产输光,爹气死,这算是第一刀,疼,但还没伤筋动骨。被抓壮丁,战场上捡回条命,回来娘没了,女儿凤霞哑了,这刀子又往里进了几分。再往后,刀子就没停过:儿子有庆抽血抽死了,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没了,媳妇家珍是熬干的油灯,一点点灭了,女婿二喜死得荒唐,连最后的外孙苦根,都因为吃豆子撑死了。每翻一页,心就跟着紧一下,想着“该到头了吧”,可下一刀又来了。到亲人都被他“送走了”,就剩他一个,和一头买来的待宰的老牛作伴。

怪谁呢?好像谁都能怪,又好像谁都怪不着。时代像个碾子,福贵和他在乎的人就是一颗颗豆子,被碾过去,碎了,无声无息。余华写得也平淡,像在说别人家的事儿,可就是这种平淡,比嚎啕大哭更有劲道,往人心里钻。福贵哭过喊过吗?想必是有的,可书里写出来的,更多的是忍受,是“熬”。活着,成了一种最本能、最坚韧的东西,剥离了所有浮华的装饰,就剩下“喘气”和“继续往前走”这个动作本身。

所以到了我反而觉得福贵不是悲惨的代言人。他给老牛起名也叫“福贵”,吆喝着“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都在犁地,这场景荒诞又温暖。他记着所有离开的人,用这种方式让他们“活着”。他活着,不再是为了享受什么幸福,而是因为生命本身就有这股子劲儿,像野草,烧不尽。他的“活着”,是一种对死亡最沉默也最有力的对抗——我没被你们(命运、苦难)弄死,我就还在,还能在黄昏的田野上,吆喝出亲人的名字,跟一头老牛絮叨。这份韧劲儿,让人心里发酸,也让人对“活着”这两个字,生出些不一样的、沉甸甸的敬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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