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监督检查,是指本单位监督检查部门(或指定负责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对内部各科室、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纠正的活动。
第三条 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预防为主、查纠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落实本单位重要工作安排、会议决议及领导批示要求的情况;
(三)遵守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工作效能;
(五)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及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五条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日常巡查:不定期对工作秩序、在岗状态、办公环境等进行随机检查。
(二)专项检查:围绕特定事项、重点工作或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检查。
(三)重点督查: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或存在明显风险隐患的环节进行跟踪督办。
(四)查阅资料:调阅相关文件、记录、台账、档案等书面或电子材料。
(五)座谈访谈:与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座谈,了解情况。
(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监督检查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计划与准备:根据年度重点或临时需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事项、范围、方式和人员。
(二)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有效凭证,通过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方式开展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三)问题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当场指出并要求即时整改;对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较为重要的问题,应形成书面意见,经审批后向被检查对象反馈。
(四)整改落实:被检查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监督检查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
(五)结果运用:检查情况及整改结果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调整、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线索,应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或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纪律
第八条 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玩忽职守、隐瞒问题或利用检查之便谋取私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第九条 各科室、所属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推诿、拖延或提供虚假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或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