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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那本薄薄的《朝花夕拾》,翻开来总有一股奇异的气息。不是油墨香,倒像是从老屋子的砖缝里、从长满青苔的井台边丝丝缕缕透出来的。鲁迅先生的笔,有时写得极冷静,像医生在解剖;有时却又忽然温热起来,温热得烫手。
书里写的都是“旧事”。百草园的泥墙根,何首乌与覆盆子,是真切切童稚的快乐,带着泥土气。可这快乐的底色,总罩着一层说不清的寂寞。他写长妈妈,写藤野先生,笔下的人仿佛就立在跟前,你能看见长妈妈睡觉摆成“大”字,能听见藤野先生缓慢而认真的语调。然而这些人,这些事,连同那个叫“迅哥儿”的孩子,都已被时光远远抛在了后头。他是在“夕”拾“朝”花,拾起来的,究竟是花的芬芳,还是枝干的刺痛?
最让我心里一沉的,是那些并非刻意渲染的“闲笔”。比如《父亲的病》里,衍太太催促年幼的他大声喊叫父亲,而他多年后写下:“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这平静的追悔,比任何激烈的控诉都更有力量。他把自己的困惑、憾恨,甚至某些“孩子气”的怨怼,都摊开了。原来他不是一座冰冷的石碑,他也会在深夜里,细细辨认自己来路上模糊的脚印。
读罢合上书,那些旧人旧事并未远去,反而更清晰了。我忽然觉得,他哪里只是在回忆过去。他是在借着过去的微光,照亮眼前的路,也照见我们这些后来者脚下的影子。那些花,朝时摘下,夕时重看,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却因此有了更复杂、更耐人寻味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