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一直听说《活着》是部催泪大作,真当自己翻开,才明白那种沉重不是眼泪能装下的。福贵这一生,像被剥洋葱,一层一层,剥到最后啥也不剩。年轻是地主少爷,赌光了家产,气死了爹,这是第一层皮。接着被抓壮丁,在炮火里捡回条命,回家发现娘没了,女儿凤霞哑了,这是第二层肉。再往后,日子刚见点光,儿子有庆给县长老婆献血,硬生生被抽死了,读到那儿我喘不过气。这还没完,女儿凤霞嫁了好人,生孩子大出血没了,妻子家珍也熬干了。女婿被水泥板压扁,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就剩福贵和一头老牛。
余华笔调冷得吓人,不哭天喊地,就那么平铺直叙,反而让人心里堵得慌。福贵讲自己故事,像讲别人。他买下老牛,还给它起自己名字,天天念叨着“福贵啊”“家珍啊”“有庆啊”“苦根啊”,像是在点全家人的名。这大概就是他活着的方式——用记忆把走了的人都留在身边。
看完琢磨,书名叫“活着”,可通篇都是“死亡”。但奇妙的是,合上书,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死别,反倒是福贵在田埂上吆喝老牛,在月光下唱“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样子。原来“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喊口号,恰恰是来自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福贵没想明白啥大道理,他就是活下来了,这本身,就是一种庄严。
对我们这些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一代,动不动就“emo”、就觉得“人间不值得”,福贵像一面镜子。他让我们看见,生命最原始的样子——它不负责让你幸福,它只负责让你“活着”。而怎么活,是咱自己的事。能在失去一切后,还在阳光里眯着眼喊牛的名字,这份韧劲,比任何成功学都更有力量。这本书,大概会在我心里活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