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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我们班有个“名人”,叫李壮。他个子高,力气大,皮肤黑黑的,同学们背地里都叫他“傻大个”。这学期,老师偏偏让我和他成了同桌,我心里一百个不乐意。
李壮确实“傻”。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挺难的思考题,教室里鸦雀无声。李壮皱着眉头,在本子上画了半天,突然“嘿”地一声,举起手,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他的解题思路,虽然步骤有点绕,但答案竟然是对的!老师表扬了他,他却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脸黑里透红。课间,他从来不去玩那些“时髦”的游戏,要么在座位上安安静静地看书,要么就是帮值日生擦黑板、搬桶装水。有次我嘲笑他:“你这么卖力,老师又不给你发奖金。”他看着我,很认真地说:“黑板不干净,老师写字粉笔灰就多;大家没水喝,会渴的。”我一下子噎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真正让我改变看法的,是那次体育课。我跑四百米时太急,摔了个大跟头,膝盖磕破了,血一下子就渗了出来,疼得我眼泪直打转。几个同学围过来,有的喊“快去医务室”,有的跑去找老师。我正又疼又窘,忽然感觉身子一轻,整个人被抱了起来。是李壮!他一句话没说,抱着我就往医务室跑。他跑得很稳,但我能听见他粗重的喘息声,汗水顺着他黑黑的脖子流下来。到了医务室,校医给我清洗伤口,疼得我龇牙咧嘴。李壮就在旁边站着,紧紧攥着拳头,好像疼的人是他一样。包扎好之后,他又要背我室。我忙说不用,他不由分说,蹲下身就把我背了起来。趴在他宽厚的背上,我第一次觉得,这个“傻大个”的脊梁,那么踏实,那么暖和。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叫他“傻大个”了。我开始主动找他说话,问他数学题。他还是那样,讲题时有点着急,脸憋得红红的,但特别耐心,一遍不懂就再画一遍图。慢慢地,我发现他的“傻”,是对学习的认真劲儿,是对同学毫无保留的热心肠。他的世界里,好像没有那些弯弯绕绕的小心思,只有直来直去的真诚和善良。
现在,我们是好朋友了。我的同桌李壮,他不“傻”,他是我见过最实在、最可爱的人。在他身上,我学到了比知识更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