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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合上《傲慢与偏见》,满脑子还是伊丽莎白那双闪着聪慧与倔强的眼睛,还有达西先生那副从冰冷傲慢到深情款款的面孔。简·奥斯汀写的哪里只是两百年前英国乡村的婚嫁风波,她分明是把人心里的那点弯弯绕绕,那点自以为是的聪明和难以避免的偏见,都给摊在阳光底下晒着了。
故事里最扎眼的,就是这“傲慢”与“偏见”了。达西先生初次登场,那份家世、财富堆砌起来的优越感,让他看谁都觉得低他一等,出口就得罪了全场。这是摆在明处的傲慢。而伊丽莎白呢,她机智、有主见,可听了军官威克姆一番颠倒黑白的控诉,再加上达西最初那不佳的表现,心里就对达西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偏见”之墙。这道墙,让她对达西后续的示好和解释充耳不闻,甚至当成是虚伪的证明。你看,人的第一印象多厉害,一旦认定了,后面的事都仿佛是在为这个认定找证据。
但这本书最妙的,还不是写这些毛病,而是写这些毛病怎么被打破。达西的转变,起于他对伊丽莎白越来越深的爱慕。这份感情逼着他低头审视自己,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出身和教养,竟成了伤害他人、阻碍幸福的盔甲。他那封长长的信,不仅是辩解,更是一次痛苦的自我剖白。他能放下身段,去弥补自己曾经破坏的缘分(宾利和简),甚至暗中收拾那个烂摊子(莉迪亚和威克姆的私奔丑闻),还不让伊丽莎白知道。这时候,他的傲慢才真正被爱融化,变成了有担当的深情。
伊丽莎白的觉醒则更震撼。当她亲眼看到达西那气派而并不张扬的庄园,听到仆人们对他由衷的称赞,尤其是读到那封揭示全部真相的信时,她心里那堵墙才开始松动。她震惊地发现自己“一直是个瞎子”,被虚荣和先入为主牵着鼻子走,还自诩洞察力过人。这份自我否定需要极大的勇气,但正是这种勇气,让她成长了。她不再仅仅是那个伶牙俐齿、带着点防卫心态的聪明姑娘,她学会了更公正、更深刻地去认识一个人。
所以说,《傲慢与偏见》骨子里是个关于“认识”的故事。认识别人多难啊,隔着身份、财富、传言和流言;认识自己更难,我们总容易美化自己的判断,原谅自己的过失。奥斯汀就用她那根针,细密地挑开了人际交往中那些华丽的面纱,告诉你:没有理解,就没有真正的喜欢。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之所以动人,正是因为他们最终越过了这些障碍,看见了彼此真实的、美好的内核。
书里的世界围着婚姻打转,但奥斯汀的态度可一点也不俗气。她把像夏洛特那样只为找个“储藏室”的婚姻,和像莉迪亚那样纯被激情冲昏头脑的婚姻,都写得明明白白——那都不是好归宿。她推崇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在互相了解、彼此尊重基础上建立的结合。这里有头脑的吸引,有人格的平等,有情感的深度。这在当时,已经是了不起的进步思想了。
别忘了简·奥斯汀那带着微笑的讽刺笔调。她写班纳特太太的神经质,写柯林斯牧师那夸张的谄媚,写凯瑟琳夫人的专横可笑,无不入木三分,让人读着读着就笑出声来。但这笑不是刻薄的,而是透着一种对人性的了然和宽容。她仿佛在说:瞧,人就是这么些毛病,但好在,真诚的爱和深刻的反思,总能帮我们变得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