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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通读一遍,再回看题目、开头、过渡和结尾,更容易提炼出可借鉴的写作框架。
镜子里的这个姑娘,我总是和她打照面,却又觉得有那么点陌生。脸是圆的,像外婆家那只总也装不满的米缸的盖子。眼睛不大,单眼皮,眼尾有点往下掉,看起来总像没睡醒。可妈妈说,我小时候眼睛可大了,亮晶晶的,看什么都新奇。大概是书读多了,把眼睛给看小了吧。鼻子不高,老老实实地待在脸中央。嘴巴呢,平时总爱抿着,像个守财奴紧紧捂着口袋,可一笑起来,又没心没肺地咧得老大,能看见最后一颗白生生的牙。这副模样,搁在人堆里,一眨眼就找不着了。
我的手,是我身上顶顶得意的部分。手指不算修长,甚至有点短,但骨节分明,手心有层薄薄的茧,是常年握笔磨出来的。它们安静的时候,像两片摊开的梧桐叶子;一旦忙起来,就活泛了——能在琴键上跌跌撞撞地摸出几个单调的音符,能捏着炭笔在纸上涂抹些歪歪扭扭的线条,更多的时候,是握着笔,在稿纸的格子里追赶那些稍纵即逝的念头。笔尖沙沙地响,像春蚕在夜里啃食桑叶,那时候,整个世界就只剩下我和这一页纸了。
我这人,性子有点怪。热闹的场合里,我常常是角落里那个捧着饮料,看大家说笑的人。话到了嘴边,总要转几个弯,掂量掂量,又觉得没意思,干脆咽了回去。可若是碰见真正对路的人,或是聊起痴迷的书和电影,我的话匣子就“砰”地开了闸,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眼睛里那点总像没睡醒的光,会“噌”地亮起来。我的胆子也忽大忽小,怕黑,怕一个人走夜路,怕突如其来的巨响;可为了一个想不明白的问题,又能跟老师争论得面红耳赤,心里揣着主意的时候,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我最喜欢下雨天。雨水把窗子打得一片模糊,外面红红绿绿的灯火晕染开来,成了印象派的画。这时候,世界被雨声包裹起来,变得很小,很安全。我可以名正言顺地窝在椅子上,什么也不做,任凭思绪像窗上的水痕,漫无目的地流淌。这一刻的安静和自在,才最像我。我总觉得,身体里住着两个小人儿:一个急着往前跑,想看看远方的山和海;另一个却总想往回缩,眷恋着角落里熟悉的气息。她们俩拉扯着,便成了现在这个矛盾的我——渴望飞向远方的风筝,线头却紧紧攥在故乡的手里。
看,这就是我了。一张平淡的脸,一双不安分的手,一个在热闹与寂静间摇摆的魂灵。画好了,摆在面前,自己也端详良久。不惊艳,但挺实在;不完满,但,这就是我啊。